第(2/3)页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,其实林琼的音乐天赋并不高,他现在的能力之所以能在所有人之上,并不是因为天赋有多高,而是经过无数个非人的日夜磨练出来的。 其实他讨厌学琴、讨厌练声、讨厌乐理,讨厌一切和音乐有关的东西。 比起音乐,其实他更爱画画。 他喜欢画油画,在安静的公园里,肆意的在画板上涂鸦,不需要规矩,随意的、自由的、无拘无束的用颜料涂满整张白色的画布。 对他而言,画好一张漂亮的风景画,比背下一个新的谱子更值得骄傲。 画画只能偷偷着来,绝对不能让父母知道了,不然他们就会蛮横的撕毁他的画,丢掉他的颜料,踩碎他的画板…… 因为在父母看来,除了音乐之外,他做一切的事情,都是不务正业。 后来,林琼更加讨厌音乐了。 在厌恶的情绪下逆来顺受学了音乐,又在父母的安排下,报考了交大的音乐专业。 终于,在大学里,他摆脱了父母的管束,他再次偷偷买来画材,躲在学校里没人的角落,安静的开始画画。 耳边没有乐器嘈杂的声音,他终于能清净的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了。 直到某个午后,他的画布上闯入了一个“歌唱家”。 那个女孩,她是如此热爱音乐,唱歌的时候,她的脸上是充满笑容的,那是发自内心的笑容。 平时他最讨厌的歌声,从她口中唱出时,是那般动听。 她唱歌时,溪水潺潺流淌之声、夏日蝉鸣之音、头顶鸟儿啼叫之声,乃至树叶被风吹动而发出的沙沙作响之音,皆变得这般美妙动人,仿佛共同奏响了一首美妙绝伦的合奏曲。 这一刻,他被这个女孩深深迷住了。 直到遇见了这个女孩,林琼才猛地发现,那一直束缚着他的“音乐”竟然也可以不是枷锁。 后来,他知道了,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——冯莹。 她有一个乐队,名字叫做“黑死病”,她和她乐队创作的歌曲非常有意思,那种自由的、洒脱的、无拘无束的感觉,正是他在画画时所寻找的东西。 虽然他还是很讨厌音乐,但每次只要“黑死病”乐队在操场表演,他就会偷偷跑去看。 他越来越痴迷于这个女孩,这个一唱歌就像是有使不完的劲的元气少女。 朋友告诉他,冯莹有喜欢的人了,那是隔壁商学院的一个男生,他很阳光,很帅气,很多女孩子喜欢,但他都拒绝了。 为什么拒绝呢? 肯定是因为他也喜欢冯莹吧! 毕竟两人是青梅竹马,互相喜欢,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吗? 第(2/3)页